据了解,求职创业补贴针对的是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今年的发放对象框定为三类:一是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二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是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其中第三类申领人群为今年新纳入对象。
通知中指出,求职创业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同时,过去曾获得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将不能再领。
1000元的标准如何确定?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是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根据我市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实际情况,参考其他部分省市现行补贴标准制定,应该足以支付在求职过程中简历制作、公共交通等支出费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将有效降低毕业生求职经济成本,帮助他们更好地进入就业市场,落实工作。”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补贴由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账户。对于未能在集中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在年底前仍可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由市财政局一次性集中拨付。
此外,从2016年开始,各高校要同步开展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申领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有关工作,原则上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集中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