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也有所提高。市民政局昨天发布消息称,今年北京的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至710元。
1、企业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
调整内容这次将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涨1.8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涨4.2元。
执行时间2015年4月1日。
解读
市人社部门介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本次的调整旨在落实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
记者了解到,2014年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1.4%。当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每小时15.2元提高到每小时16.9元,涨1.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6.6元提高到每小时40.8元,涨4.2元。
2、企退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3355元
调整内容总体调整幅度为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从3050元提高到3355元。
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
解读
市人社部门介绍,2015年北京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将是本市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过市人社部门也强调,具体调整方案尚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后再向社会具体发布实施。预计这一调整将从2015年1月起补发,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这次调整预计将会覆盖到全市200多万名相关人员。
据了解,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3050元。
3、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分别上调40元和35元
调整内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每月增加3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月350元涨至385元,调整幅度分别为9.3%和10%。
解读
据介绍,自2011年起,本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其第五年的第六次调整待遇标准。市人社部门表示,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预计2015年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9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48万人。这次调整需增加财政支出3.89亿元,将由区县财政承担。
据记者了解,2014年本市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均增加了40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3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10元增加到350元,增长幅度分别为10.3%和12.9%。
4、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32元
调整内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解读
为保障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5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将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据了解,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这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8亿元左右。
5、失业保险金:分5档平均每档涨110元
调整内容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执行时间2015年4月1日。
解读
依据“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本市人社部门透露,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约有3万人,此次调整后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4亿元。
据了解,2014年,北京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档上调120元,增长12.7%。
6、低保: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
调整内容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上调60元,调整幅度为9.23%。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9.64%,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自行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
同时,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也随之调整,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上调80元,涨幅为9.41%。
解读
市民政局表示,此次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此次调整预计14.31万人将受益。
据了解,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朝阳、海淀等多个区县已经实现农民和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统一,经过前几年的每年30%、50%以上的增长,农村居民的低保标准已经越来越接近城市居民的低保标准,今年内预计16区县的城乡低保将全部实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