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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失业政策解读:个人挂档怎么办?失业金怎么算?

    来源:中国国家人才网 时间:2014-11-04
    核心提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金;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金;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金。
       “我得给职工办理就业手续,你看这些资料齐不齐?”昨天上午,烟台芝罘区某食品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来到烟台芝罘区人社局就业人才服务大厅,边说边递上一沓资料给就业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就业是民生之本”,与每个单位,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单位招用城镇人员就业应携带哪些资料办理就业手续?个人若是想参加咱们烟台芝罘区免费培训,应该如何实现呢?失业金如何计算?个人挂档如何办理?如果想自己创业,优惠政策你知道多少?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访了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读者答疑释惑。
        记者:城镇无业人员如何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凡属烟台芝罘区户口的城镇无业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学历证书及两张一寸、一张两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居委会、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盖章,再携带以上材料到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科办理。
        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开户手续的,需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记者:单位招城镇人员就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镇人员是指烟台市烟台芝罘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山区城镇户口的人员。对于初次就业的城镇人员,用人单位须持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招用职工登记表》(一式两份)、《合同制工人花名册》(一式三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到就业办办理就业登记。
        失业职工再就业,用人单位须持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招用职工登记表》(一式两份)、《合同制工人花名册》(一式三份)、《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无《失业证》、《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不需提供),其中已办理挂档手续的人员需加持原托管部门办理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通知单》。
        困难群体再就业,用人单位须持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招用职工登记表》(一式两份)、《合同制工人花名册》(一式三份)、《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或者《就业失业登记证》,烟台市烟台芝罘区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到就业办办理就业手续。
        记者: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登记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其他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记者:哪种情况可以享受失业金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记者:用人单位招困难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政府鼓励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的标准,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属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对招用其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属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仍由本人负担,同时按公益性岗位每年每人1000元、非公益性岗位每年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审核认定后,按当地规定缴费中的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比例给予60%的社会保险补贴。
        记者:什么是城镇“零就业家庭”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答复说,“零就业家庭”是指2人以上(含2人)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家庭。凡属烟台芝罘区城镇户口的居民办理零就业家庭,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彩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填写《烟台市烟台芝罘区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和《烟台市“零就业家庭”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后,由居委会代办。
        记者:失业金如何计算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金;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金。
        记者:办理失业手续需带什么材料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办理失业须带:
        1、失业职工档案;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3、养老保险手册;4、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5、身份证复印件;6、照片;7、户口本原件;8、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辞职需带辞职报告并附单位意见;9.社保卡。
        记者:什么情况下停发失业金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记者:死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金如何领取
        烟台芝罘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死亡人员的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户口本),医院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办理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及个人账户手续。
        如已领完失业保险金的只可办理个人账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现在失业金标准是7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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