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必须先到农村任教
国家文件要求:“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这一政策的准确含义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先去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也可以在服务期限内,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和经验积累,再去农村任教服务两年,而不是必须先到农村任教服务两年。
●不参加事业单位招考
我省此前曾有政策规定,今后补充新任教师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但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在此列。免费师范毕业生履行双向选择有关程序,经中小学考核同意后直接聘用,不再参加各地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
●任教满一年可深造
国家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当年不允许参加报考研究生,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满一年后,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我省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任教学校须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要尽可能提供方便,不能人为地设置障碍,保障免费师范毕业生在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方面有一个宽松的环境。
●专业不对口可特殊安排
据统计,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有少数学习的是日语、俄语、食品加工等专业,中小学校需求量很少,专业对口就业比较困难。按照我省规定,这类学生经批准可到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等教育机构就业。
●符合条件可跨省就业
对于跨省就业情况,符合(1)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的;(2)上学期间家庭搬迁至高考生源地以外省区的(有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3)省内安排就业岗位困难的;(4)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具体比例和审批条件由培养学校与省教育厅商定),以及外省生源来陕西就业,符合以下情况:(1)到省内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2)上学期间家庭搬迁至陕西境内的(有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毕业生申请后,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跨入省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师范大学、省教育厅同意,可依此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