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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前高收入人群可自行申报个税

    来源:南昌新闻网-南昌晚报 时间:2012-02-06
    核心提示:“年所得12万元以上”包括11项内容,无论平常是否纳税都应办理纳税申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济堂 昨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全省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纳税义务人可在2012年4月2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

      包括多项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包括哪些内容?记者了解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如果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

      记者了解到,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地方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终均应当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011年全省3.5万人

      自行申报个税

      事实上,我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已开展5年,2011年,全省共有3.5万人自行办理了纳税申报。

      我省各级地税机关为方便纳税人申报,进一步优化了自行纳税申报流程,完善了各项服务措施。如专设咨询台,开设受理自行纳税申报专窗,提供网上申报、网络下载纳税申报表服务,实行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登门集中办理申报等服务。

      今年,我省地税机关将全面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并结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优化纳税申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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