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为吸引和鼓励金融机构在京发展,出台了16项优惠政策。这16项政策内容包括:对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于金融机构在北京发展给予特殊支持政策;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来京工作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便利等,有些政策措施以北京金融街作为试点首先实施。其中:对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如对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
对在京注册的金融企业购买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的,实行三年租金补贴。对金融企业聘用的属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办理调京手续并办理本市户口;金融企业聘用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户口。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考,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