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留学人员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合法收入税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者汇出国(境)外。在市科技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给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
上海
突破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为高新技术人才兼职等柔性流动形式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海内外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高新技术项目中介经纪人才和产业化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信息中介;为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业绩突出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创业经营人才提供代理申报破格评定相应职称的服务。
天津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不侵害本单位经济技术权益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以在职在岗创办、领办企业。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对以非职务成果在非国有企业入股的,可由股东各方协商评估作价。以职务成果入股的其成果完成人最高可享受该成果50%的股权收益;转让该成果时,成果完成人可获得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
重庆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打破身份、所有制、地域、资历等限制。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方面,建立送培制度。市府每年选10名突出的中青年人才到国(境)外进修或攻读学位;每年选一批优秀中青年人才到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就读或培训。建立“博士创业园区”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设立人才举荐“伯乐奖”和“人才开发专项基金”。
深圳
在吸引人才方面,深圳除了在高新技术企业所需人才的调入、生活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外,还逐步建立起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对高科技人才实现优惠税收政策。初步形成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分配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
大连
根据大连市的规定,出国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国外学习2年以上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以及取得其他成就的留学人员,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创办、承包和租赁各类经济实体以及研究开发机构;有专利、专有技术和资金,可向各类企业入股;应聘担任国家机关等部门的顾问或咨询专家;开展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活动。
青岛
对青岛急需人才的引进,涉及档案、工资、住房、亲属随迁及工作安排等事宜的,可本着从宽从优的原则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至于具体用人单位给予的住房、工资、福利等待遇本着从优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引进的人才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等可作价入股参加经营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