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国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资金是为全国各高等院校希望自主创业,且具备创新科技项目或成果,以及正在开发有发展前景的科技项目的毕业生设立,为他们提供条件支持。
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导向、技术含量高、技术创新性强、项目技术水平处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与经济、社会效益。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符合国家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资金面向全国大学毕业生,接受他们的申请。
具备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的学生可以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科技创业服务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申请时必须提供下列必须材料:
科技项目或成果认定书,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项目前景分析及预测报告
真实的学生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合作项目需要有合伙人的材料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科技创业服务部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创业中心。不合格的申请项目,将发出书面通知。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对初审合格申请项目进行论证,决定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及类型。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和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获得资金支持的学生签订相关协议。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学生办理进沪手续及户籍、档案代理。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科技创业服务部为毕业生代理公司注册等方面一系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