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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2-06-17
    核心提示:湖南工商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创建于1949年,享有“经济湘军基地,企业名家摇篮”的盛誉,是一所院士领衔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特色鲜明的工商财经类大学,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满贯高校。
    湖南工商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创建于1949年,享有“经济湘军基地,企业名家摇篮”的盛誉,是一所院士领衔的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特色鲜明的工商财经类大学,是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十三五”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全国首批百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大满贯高校。
    学校拥有一批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晓红为代表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拥有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800人;引智院士9名、“杰青”“长江”等专家学者和优秀企业家68人;院士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拥有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等71个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牵头筹建省委省政府重大科技部署——湘江实验室。学校设有23个二级学院、25个校级重点研究院(中心)。现有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万余名。学校秉持“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与理科融合发展的思路,努力形成一流的理念、一流的目标、一流的标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机制,打造创新工商、人文工商,艺术工商、数智工商、绿色工商和幸福工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20名,其中管理岗位10名,辅导员岗位10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商大学网站(https://www.hutb.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00:00至2022年6月22日24: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打开湖南工商大学官网首页,点击“公众服务”板块中的“招聘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后注册登录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系统教育经历板块已毕业的上传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分别上传有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读学校就业推荐表;海外高校毕业生可在学历、学位位置分别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
    (3)中共党员必须上传由所在党组织开具,且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4)“校级及以上优秀荣誉称号”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党委、行政、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不含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业奖学金。
    (5)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者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
    (6)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7)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符合开考比例,则根据相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2.复审:安排在面试开始前进行,对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管理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及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
    (2)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包括理论宣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三个环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6分(含66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9294(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
    1.湖南工商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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