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实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根据《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管员管理(暂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
协管员4名(男性,民族不限)。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食品药品相关专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
(三)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记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协管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一定的驾驶技术(驾龄三年以上);
(七)在本市居住或工作,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熟悉昌吉市的基本情况;
(八)热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
(三)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遵纪守法,无不良品行记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协管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一定的驾驶技术(驾龄三年以上);
(七)在本市居住或工作,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熟悉昌吉市的基本情况;
(八)热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4月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正常工作日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昌吉市长宁南路和石河子路交界处国土资源综合大楼13楼办公室三,可乘5路、44路、54路)。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徐奕 0994-2337096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三)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及驾驶证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由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提交资料时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资格审查完毕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昌吉市长宁南路和石河子路交界处国土资源综合大楼13楼办公室三,可乘5路、44路、54路)。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徐奕 0994-2337096
(五)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三)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及驾驶证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填写《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
(六)资格审查由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提交资料时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资格审查完毕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六、薪资待遇
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月收入2500元(含五金),试用期满3个月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每月增加1050元维稳津贴。
七、全程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喻忠(党建办主任)
监督电话:0994-2337001
监督人:喻忠(党建办主任)
监督电话:0994-2337001
八、未尽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