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冠县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1—35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
(四)报名采取定向报名,自己选定岗位并服从调剂。
二、招用程序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招用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5年6月29日至7月7日在县人社局二楼大厅就业科及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报名。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从乡镇(街道)人社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二寸照片2张。
②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进行失业登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要求其它的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到人社局就业科领取准考证。
(二)招用考试。
招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40%、60%的比例。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
面试、笔试通过后,确定考察、体检人数,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山东就业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三、岗位待遇
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负担)。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219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