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
7、学历及相关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教育系统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四层会议室(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政策咨询电话:69623205。
(二)报名时间
2015年2月12日(周四)至2月13日(周五)、2015年2月27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携带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师范类专业和学历证明、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盖教务处或院系章)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学科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教委具体组织实施,区教育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指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面试以微格教学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3月上旬, 具体时间和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http://www.hredu.gov.cn/)公布。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2015年3月中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http://www.hredu.gov.cn/)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组织体检
区教委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学科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身体检查人选并负责组织身体检查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按面试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于2015年3月中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http://www.hredu.gov.cn/)公布。
七、考察及聘用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http://www.hredu.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等具体手续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怀柔阳光教育网(http://www.hredu.gov.cn/)公布。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如不能按时毕业,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附件:北京怀柔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27人的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