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方式
辅警人员招考按照“一次报名,三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辅警人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次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人员的体检;
(七)具有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9日至1996年9月19日出生);
(九)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计195人,共设视频监控、信息管理和辅助管理三类6个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一)视频监控类3个岗位:视频监控(一)、(二)、(三)岗位。
(二)信息核录类2个岗位: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岗位。
(三)内勤协理类1个岗位:内勤协理岗位。
四、笔试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195名辅警人员的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2014年9月1日10:00开始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下同)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9:00—19日16:00。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2014年9月22日10: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考试方法、科目和内容
(一)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报考人员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
(二)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10月15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六、招聘程序
(一)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正式证明)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详见《招聘简章》)进行资格复审。10月20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二)面试事宜,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政治处的电话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的人员。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三)根据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相关辅警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七、薪酬标准
详见《招聘简章》。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88788017、88788021。
附件: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辅警人员招聘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