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15名。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同等条件下居住在香山街道辖区的常驻居民优先);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可优先录用,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2014年9月10日至14日,在公招网站和香山街道所属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
2014年9月15日9:00至22日17:00,考生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公招网网址:www.gongzhao.net。技术咨询电话:82449071;政策咨询电话:82597982,62590264。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站,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014年9月26日,在公招网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
2014年10月8日至11日,考生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17日在公招网公布。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4年10月22日工作时间到香山街道一棵松2号香山街道社区建设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持下列材料:
(1)网上下载公告附件《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好表格内容;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4年10月27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014年10月30日公布综合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
4、体检、政审
香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出现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
5、录用及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香山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待遇管理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40910香山街道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