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天宫院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员10名。(招聘岗位需经常加班加点和到企业、工地夜查等,较适合男同志。)
二、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企业、职工宣传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工作;
3、处理辖区内因劳动纠纷引发的投诉、上访、突发事件;
4、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临时性工作;
5、配合天宫院街道各职能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工作。
三、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应聘上岗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不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
3、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被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大兴区户籍的城乡劳动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2日。
2、报名地点:天宫院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9号窗口(大兴桥东南侧)。
3、报名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劳动保障监察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dxtg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