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广东省范围内(不含清新区)的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三)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及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报考职位及资格条件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qxrs.gdqx.gov.cn/)网站查询。
(二)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至23日上午(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为: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204)。
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2014年清远市清新区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等报考材料、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
2、电子邮箱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3日上午12时截止)填写《2014年清远市清新区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并把报名表及JPG格式近期小一寸免冠电子彩色照片(名称注明考生姓名)发送至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电子邮箱:qxrzj200@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选调单位+选调职位+姓名”)。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电子回信为准。
(三)电子邮箱报名者的资格初审
清新区人社局根据选调的职位条件对电子邮箱报名报考者所发送的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经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通过电子回信的形式予以告知报考者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发放
1、现场报名者在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股即时领取准考证;
2、电子邮箱报名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表报名成功后(即收到电子回信),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按照选调单位发送的格式进行打印,不准自行修改准考证的内容,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自行贴上与电子彩色照片同底的照片(与报名表所贴的照片同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27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时间: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清新区人社局网站(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区人社局张榜。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
2、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选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2个工作日内发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
通过邮箱报名且笔试合格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并递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复审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8个工作日内、面试前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一并对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计划生育考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
若出现有考生未能通过复审的情形,将按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未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密切留意电话通知资格复审递补情况、以便及时提交所需材料。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进入面试对象。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笔试成绩60分为笔试合格线,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予以录用。若同一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指定的时间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清新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清新区人社局负责。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新区人社局网公示5天。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材料要求:
1、《2014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乡镇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3、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盖章;
4、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笔试时提交,最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5、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6、选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将以上报考材料按顺序装订好,所有材料需使用A4纸张。现场报名者即时提交,电子邮箱报名者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报名者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三)准考证作为考生考试的重要依据,考生需妥善保管好准考证。
(四)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须真实可靠,发现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报考人员若进入选调名单后,无论何时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的,一律按所报的职位办理调动手续。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其他
选调人员从到清新区乡镇上班日起,5年内不得调离清新区。
以上公告由清新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826200。
清远市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