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凡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的人员,在本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含连锁企业)中连续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实满5年后,且继续在苏州市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员,分别享受3万元、4万元、5万元、6万元入职奖励。
苏州市民政局发布消息称,目前苏州共有养老从业人员11000余名,一线护理人员占了绝大多数,这些人员的文化素养参差不齐。
苏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贵祥表示,养老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养老服务质量,随着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储备,成为“多面手”。
“设立入职奖励,有利于鼓励更多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队伍的文化素质和服务质量。”刘贵祥说。
办法还明确,在苏州市养老服务机构内从事养老护理员职业的人员,或者其他愿意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经考核合格的,发放全市认可的就业培训结业证书。(何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