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由北京市人社局制发的64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成绩合格通知单、考试合格证书、考试登记表等全部采用电子证书,与纸质版证书或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今后,人社局将不再统一组织核发这64项考试相应的纸质证书,取消开具合格证明等现场业务,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类别逐项发布历年考试对应的电子合格通知书。
电子合格通知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取得成绩或资格信息、查验二维码信息、查验生成时间等,并采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专用章”电子印章。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注册登记并选择“专技人员证书系统”后,自行下载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还可以通过扫描电子合格通知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界面进行查询查验。(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