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上一期,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好政策。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有什么政策来促进实施培训——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
开展失业人员培训
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其中
就业困难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
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
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3年以上
放宽至
参保1年以上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参保地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