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北京市将通过3到5年的时间,完成职称各系列、专业、层级的布局调整任务,建立符合不同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
此次改革是自1986年职称改革以来,北京市再次启动的职称领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
《意见》要求
优化调整北京职称专业目录,开设人工智能、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技术经纪、科学传播等职称专业;
在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中专教师、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等职称系列(专业)设置正高级;
除市属高校外,继续向条件成熟的科研机构、新型智库、新型研发机构下放职称评价自主权,动态调整科研、教育、文化、卫生、农业、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
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才),均被纳入北京市职称评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