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
传统的技工人才一般都是先进职校学习,毕业后再到企业寻找合适岗位,即便是当前流行的校企合作也是校企有别。但是在我省推出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却和以前不太一样,它采取“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模式,让人耳目一新。
具体来说,是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培训条件较好、培养质量较高的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模式共同培养新型学徒。
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职业素养等。技工院校应积极承担学徒的教学培训任务,要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
一个学徒两个导师
企业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企业导师负责指导学徒进行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帮助其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
培训机构要选择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优秀一体化教师作为学徒的专职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徒在培训机构的教学任务。
通知还明确,承担企业学徒培养任务的院校,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后,对企业学徒进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注册,加强在校学习管理。学徒培训期满,经鉴定考核合格,可按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首批拟选15家大中型企业试点
山东将于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选择15家左右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感兴趣的企业,可以去山东省人社厅相关文件中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山东省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申报表”进行申请。“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
另外,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山东商报 记者 梁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