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企业职工可自主选择当年度补贴培训目录内的培训项目,在经认定可承担补贴培训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参加社会化培训,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职工本人。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操作办法,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新政惠及面扩展到本市所有有职工培训需求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涵盖了凡在企业工作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和外省市来沪从业人员。最高补贴标准为1900元/人。
相关政策和操作办法均可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