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笔试工作已圆满结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考试岗位面试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医疗、医技、护理、教师岗位按《专业知识(卫生)》或《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其它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招聘条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通过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查
(一)资格复查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5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8月2日到8月5日分别到学历资格认证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和岗位招聘条件复审,逾期未申请的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二)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查
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逐个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考生联系方式在“考生报名表”中,如各部门在资格审查中没有打印考生报名表,请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张振华联系。
通知内容:
1、通知考生到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资格认证,地点:吉林市解放北路人才大厦,电话:0432-62507850。
2、携带相关证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具体复审部门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相关证件(按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准考证、人才评价证明书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职业资格证原件、职称证原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3、提供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携带面试费用80元。
(三)填写备案表
复审通过后,考生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加盖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四)考生交纳面试费用
考生填写完《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后,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用,资格复审结束后统一交到吉林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市政府4号楼1楼综合科,收费标准:80元/人。
三、上报复审材料
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2011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的要求认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复审人员名单及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格审查员名章)于8月7日15:00前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市政府4号楼332房间)复查。
上报复审材料装订顺序:
1、封皮。
如 丰满区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复审材料
教育XX人,卫生XX人,其它XX人。
共XX人
吉林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进入面试人员复审材料
XX单位XX人
XX单位XX人
共XX人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3、考生报名表。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学历证复印件。
6、学位证复印件。
7、人才评价证明书复印件。
8、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如护士证、医师证、教师证等)。
9、职称证复印件(如中级职称证、高级职称证)。
10、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其它证件复印件。
11、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12、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3、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四、要求
请复审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复审,严格把关,认真细致,不落一项。复审时出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应及时通知考生,并通知下一名考生进行递补审核。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