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风险来源
1)来自招聘过程中双方信息不对称;应聘者在面试过程中夸大自己的能力以及隐瞒自己的缺点,提供虚假信息,使得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未能全面了解和判断候选人造成招聘风险。企业面试官在面试过程中,未来详细地讲明该岗位该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任务,导致应聘者缺少对企业内部的了解,而产生落差,最终离职。2)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主要指文化、法律因素。由于招聘工作直接与人打交道,与文化、法律的接触是十分直接的,不同国家、地区和行业对于企业招聘有着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如不小心发生了文化、法律冲突,产生的影响是相当大的。3)企业经营方面的原因;企业间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招聘风险,如果行业自律,每个企业做得都比较好,恶意竞争就会减少,但如果企业所处行业竞争比较混乱,则有可能出现人才“挖墙角”的现象,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招聘与录用风险规避
招聘与录用环节风险最大,一般来自于如下几个方面:1)招聘广告涉及就业歧视;目前,我国对于就业歧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司法实务中,是否构成就业歧视机会完全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因此,企业应该学会合理通过招聘广告设置和表达招聘条件,如多使用“优先”“择优”等字眼。2)招聘广告内容擅自夸大;招聘广告的内容应该契合招聘岗位的需求,招聘广告中岗位职责的细化,不仅关系用人单位招聘到什么样的员工、具体工作职责等问题,还是日后考核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3)招聘需求模糊;招聘需求不清晰会造成招错人员,设计招聘需求表时要清晰定义条件。4)虚假简历和虚假经历欺诈风险;加强面试把关工作,对于关键岗位人员要及时做好学历查证,对关键人员做好背景调查。5)背景调查;如果员工过去得企业不配合或者包庇,可通过企业同事侧面调查方式来解决。6)设计录用函的风险;录用函要清晰注明录用条件、薪酬、反馈时间、报到须知等。7)录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2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岁周岁的未成人。8)薪酬谈判;要善于甄别过去工作薪酬数据合理性,合理谈判薪酬,确保符合企业薪酬待遇体系。如果新招聘员工与现有员工薪酬有显著的差异,就会形成“薪酬挤压效应”有可能导致现有员工纷纷离职的风险。9)录用函发放;没有经过最终录用审批,人力资源部直接发offer,将面临劳动纠纷和相关经济赔偿的法律风险。
三、入职流程风险规避
入职流程风险规避一般包含如下几个方面:1)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入职办理应该流程化,落实负责人,避免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劳动纠纷。2)入职须知没有签字;员工入职办理应该流程化,有入职办理流程跟踪表和明确的跟踪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追究。3)员工提供虚假简历;及时查验员工的学历证书,发现问题及时及时上报。4)入职流程没有跟踪;明确员工入职负责人和接口人的管理职责,及时更新负责人信息,防止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四、试用与转正管理风险规避
试用与转正管理风险规避一般包含如下几点:1)未及时签订试用期考核内容;没有制定明确的试用期考核指标,一旦发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企业辞退员工有可能承担仲裁的风险,为此用人部门要保留考核的客观证据。2)不同级别人员转正要本着审慎原则进行;不同级别以及表现优秀、良好和一般的员工,要有不同的规范化转正流程,严格规范流程。3)试用期员工培养;特别是对没有工作经验的员工,要制定明确的“传帮带”管理制度,对于试用期没有任何培养计划的,属于企业员工不负责表现。4)转正考核;试用期考核结果没有及时落实在转正审批决策中。5)转正超时;试用期结束未办理转正手续导致“自动转正”问题。
综上:除了上述所说的招聘风险问题还有:劳务派遣与录用外国员工等风险;《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外国人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①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②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③无犯罪记录;④有确定的聘用单位;⑤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用人单位如聘用外国人必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所以作为企业的HR门户一定要提前规避掉企业的招聘风险,确保企业在招聘方面的成本浪费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