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海报上不写明待遇,我们找工作也心里没底。”22日上午,一场大型招聘会在市北湖公园广场上举行,求职者刘洁选中一个销售主管的岗位,可招聘简章上却没有标明待遇,这让刘洁不知道该放弃还是该签约。记者当天在招聘会上看到,现场“招兵买马”的企业中,三分之一都没有标明待遇。
待遇想问又不敢问
记者在招聘会不少招聘海报上看到,大多数只写明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然后便是“待遇面议”、“待遇从优”等。接受记者采访的求职者告诉说,工作后要租房子,要生活,到公司每个月能拿多少钱,单位是否缴纳各种保险以及是否有住房、交通等补贴等,都是自己最想知道的事。准备应聘销售主管岗位的刘洁,在填表时,试着咨询入职后待遇问题,对方告诉她:“得看工作完成情况,要按工作量拿提成。”记者发现刘洁依然有些摸不着头脑,最后,她还是放弃了这份工作。
一名求职者对记者说,求职时,其实非常关心待遇问题,但如果直接问待遇,又担心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如果不问,又心里没底。或许正是这些原因,一些清清楚楚写着工种、待遇、所需人才的学历、技能要求的招聘摊位前,吸引不少求职人员。
招聘对求职者没底
招聘人员不标明待遇,招聘单位大都有自己的“理由”。一家企业招聘5名白酒销售代表,企业老板说,求职者能力水平差异大,一开始就把待遇说死了,正式上班后,如果不能胜任工作,或者是完不成任务,企业再给他们降工资,这些人有可能会接受不了。
“说实话,求职人员一来就打听每个月拿多少钱,是让人感到很反感。”一家电子加工企业的招聘人员说,企业也要讲效益,一个员工在企业能拿多少钱,和他给企业作出的贡献是成比例的,只要求职者有能力,能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收入自然就高。
当天,市内一大宾馆也现场招聘两名营销人员,宾馆人事部经理“实话实说”:之所以没写明薪酬,是担心写低了对应聘者没有吸引力,写高了担心求职人员的能力达不到。
标明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8年就发布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招聘简章上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还要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
这位负责人认为,在招聘时,将相关内容包括报酬、福利、保险等明明白白地告知求职人员,不仅方便求职者,也能降低企业招聘成本。因为招聘时不标明待遇,求职人员上班后,如果发现待遇偏低,仍然会离职,这样不仅加大了企业的招聘和培训成本,也浪费了求职人员的时间。
早在2008年,国家就制定和实施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招聘人员禁用“月薪面议”等字样。这一规定,有一段时间在南充执行得很好,几乎每一场招聘会上,用人单位都把薪酬、福利等写得清清楚楚,记者就此也曾经做过报道。
如今,招聘会越来越频繁,企业所需人员也越来越难以如愿招到,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几乎每周一次的正规招聘现场,“月薪面议”、“待遇从优”等等反而越来越多。工资待遇为何成为企业“不能说的秘密”,除了企业方面担心求职者素质不高,待遇定高了,就业以后收入与其能力不符,要降薪又担心引发不满、跳槽等顾虑外,可能还有一些不能摆上台面的原因。比如,会不会加班太多?会不会不买保险等等。
无论企业现在多么不容易招聘到满意的人员,在求职和招聘这个格局里,求职者始终处于弱势,他们的权益,需要得到保护。谁能保护他们的权益,自然只有招聘活动的组织方。试想,如果组织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不准入场,那么谁还可以在薪酬待遇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打马虎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