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工作经历,当时拿的薪酬大致是多少?……这些用工信息今后有望能在上网轻松查到。1月6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已经正式实施,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职工基本情况、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合同起始时间及期限、是否在岗、约定工资标准等内容都应备案。据介绍,备案制度不仅能了解当地某一行业的人才到底是稀缺还是饱和,还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劳动用工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注册登记地址和实际运营地、劳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单位工资总额、平均工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等;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包括职工类别、职工基本情况、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合同类型、合同起始时间及期限、是否在岗、约定工资标准等。
“长沙早在2008年就开始推行用工备案制度,这次全省范围内推行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更系统也更加规范。”湖南省人社厅介绍,比如,人社部门会授权本级各社会保险经办、就业管理服务、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询本地区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方便其掌握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办理业务。同时预留端口,未来广大劳动者可以像查档案一样,上网检索自己的工作经历等信息。
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在线经办”窗口,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如果暂时不能通过网络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可以报送书面材料,经人审核后录入系统。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人社部门办理初始备案。此前已招用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人社部门补办初始备案手续。省人社厅介绍,《劳动用工备案手册》是用人单位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重要凭据。《劳动用工备案手册》记录内容不得损毁或随意涂改。用人单位办理注销备案时,《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