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年终奖,本期特别讲述了一些企业和员工的年终奖故事。职场专家认为年终奖不该是老板困住员工的绊索,也不该是员工与老板博弈的工具。一年工作,成有所奖,败有所罚,企业和个人都应该摆正心态,让年终奖回归本意。
案例一
企业:想说发你不放心
某企业是金融行业的新生力量,这两年发展速度快,市场效益逐渐提高。特别是2010年,发展速度上了两个台阶,企业不仅发放了高额绩效提成,还增加了年终奖金分配。可是,企业发完奖金后,老板感觉很受伤。
作为一家急速上升的企业,人才是他们发展的根本。当年终奖发放时的欢愉尚未散去,企业中几位关键人员就陆续提出离职,老板杨文说:“接到辞职报告后,那一瞬间不是伤心,是痛彻心扉,付出了多少心血才培养了这些人,说走就走了?”短短两个月时间,被同行挖走超过十人,被猎头猎走两人。杨总认为,这都是年终奖惹的祸。如果学学别的企业,年终奖少发或是分期发放,也许会避免员工大规模流失。
2011年,杨总要求人事部重新设定年终奖发放方案,新方案规定,年终奖标准不变,但发放分成三步。第一步,年会期间发放20%;第二步,第二年6月做半年总结时发放40%;最后一步,第二年10月1日发放剩下40%。如此一来,谁的能力强奖金就高,谁也不愿意在没拿到年终奖时就跳槽,因为年终奖的大头在最后呢。
虽然制度出来了,可杨总的疑虑始终没有散去,对人的信任感下降,他坚信钱是拴住人的利器。
员工:想说拿你不容易
老孙在企业做市场营销十多年了,虽说收益不错,但辛苦程度可想而知。去年年底他和家人商量,房子也有了,孩子也大了,干脆转个岗位轻松一下吧。和领导协商内部转岗,谈了几次都无果而终,也许是做这份工作时间太长,别人不看好他转到其他岗位。
无奈之下,老孙只好再次投了简历,不久收到了一家企业的面试通知,顺利通过面试后,去做市场策划主管。岗位很满意,待遇也不错,能力也支持,老孙打算拿了年终奖就辞职。可是,这年终奖让他伤透脑筋。企业有规定,年终奖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元旦发一次,春节发一次,五一劳动节再发一次。留又不愿意,走又舍不得奖金,老孙一想起这事就发愁。算了几次账,老孙决定和新单位商量一下,签一份明年3月入职的聘用协议,这样至少能把大部分年终奖拿到。
虽然新企业理解老孙,可是聘用协议却有标注,如到期老孙不到岗,人家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老孙明白,你到时候不想来了,人家公司有损失的,如此付诸东流也是情理之中。
为了年终奖,老孙心情忐忑地等待着那份渴望得到,却又不能立即奔赴的新岗位,一切好像都未定论。
提示: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通常是与用人单位的盈亏和员工的特殊贡献挂钩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这类年终奖金。上述案例中,年终奖并未签入合同,是企业另外设定的。同时,在公布时相应政策也是确定的。员工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应尽可能满足领取条件。
案例二
企业:想说给你不容易
李梅在某大企业做人力资源主管,效益好规模大的企业人力资源难做你信吗?今年年初李梅就大诉其苦,原来是企业去年效益特别好,当初定的绩效标准又是激励营销型的,结果年终奖核算出来,有人最多能拿到百八十万元。这时候领导找到李梅,怕一次性发放太刺激,万一明年效益没这么好,人心会散。又怕大家高低悬殊严重,会影响下一财年的工作热情。
这事害得李梅伤透脑筋,找了许多同行咨询,又自己关门苦思,最终拿出一套与新一年业绩挂钩发放去年年终奖的方案。核心意思就是,去年的年终奖一次性发放50%,剩余部分分四期,与新财年的每季度完成任务情况挂钩,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即是领取年终奖的百分比。
这方案领导倒是一次性通过了,可拿奖金人的口水差点把她给淹没。有什么办法?领导安排有思路,落实就是李梅的事了,这事她真想不出怎么解释,只能坚持执行。
员工:想说爱你不容易
辛辛苦苦忙了一年,赶上市场好自己又努力,王强终于拿到了一次高额的年终奖。还没等他高兴呢,人事部通知,当年的年终奖发放政策调整,一次性发放20%,剩余部分与新财年的业绩挂钩,完成多少拿百分之多少。
答应女朋友春节风光回家的计划算是泡汤了,王强真不甘心,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当初答应是因为算好了奖金不菲,家里都知道他们会带着丰厚的礼物回去订婚,现在这事可怎么办?
为了不让女朋友失望,王强硬着头皮找人事经理商量,自己要回家结婚,能不能多发一部分年终奖。人事经理白他一眼,问他,给你了别人来要怎么办?
无奈的王强只好回去和女朋友商量,能不能五一再回去订婚。女朋友当场就哭了个天昏地暗,说是家里人都等着呢,这时候反悔让别人怎么想?
无奈的王强又找到单位,声称奶奶生病急等钱用。公司倒也人性,以个人借款先给了两万元,然后季度发放时再扣出来。
提示:员工年终奖发放,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其中一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通常是与用人单位的盈亏和员工的特殊贡献挂钩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这类年终奖金。
上述案例中,如果单位是在明文规定年终奖标准后,因情况变化中途改变发放政策,员工可以根据原政策文件申请发放。如果是当初确定发放政策时就是拆分发放,并附加了条件,那么员工就必须遵守,不符合条件不能领取。
案例三
企业:想要现金不靠谱
李江最终被自己制定的制度给套牢了!当年李江带领的团队,虽然效益不错,但许多员工身在曹营心在汉,成天琢磨换到知名企业去。特别是每年年终时,年终奖一发就走一批人,弄得第二年年初的几个月工作极难开展。
为此,李江建议企业改变年终奖发放办法,他设计的方案是,为企业需要的人才设定高额奖励,每年年终落实。落实也不是现金,而是一辆车的首付。之后,你只要在企业工作就给你付月供,你走了车就归公司。如果能干到款还清,车过户给个人。
方案一出效果立竿见影,人才不走了,企业发展快了。五年后,企业发展壮大,年终奖还是李江当年制定的方案,只不过车改了房,给你付房款首付,月供企业出,等款还清再过户给个人。李江是第一批受益者,一套九十多平方米的房子住得很踏实。可是,事情不会一成不变,2010年李江收到猎头电话,面谈之后一家五百强企业同意录用。这时候,李江面临着选择,房子自己还款倒是不难,但企业当初签的合同里包括,如果是员工提出的离职,房子的首付也要自己出的。这也就算了,咬咬牙也付得起。可万没想到,购房政策收紧,自己不符合购房标准,这户根本过不了。
眼看着大好机会擦肩而过,李江悔不当初,成天自责我为什么制定了那么个政策呢!老婆回答得好:你当初为了发展怕人才走,现在自己是人才企业也怕你走啊!
员工:想要放弃不容易
赵霞,是一家公司的女强人,可在上月就跳槽了。赵霞神秘地说:“千万别告诉别人,我现在是在生病中。”
她解释:“我没病,只不过五万多元的年终奖不拿,我这心里冤得慌,所以就找人开了病假条,这边报到那边休假。如今我已经到新单位上班了,那边的年终奖要三月底财年结束才核算,我不想想办法拿不到钱太可惜了?”真是企业有政策,大家有对策呀!难道她不担心原单位发现装病的事情吗?赵霞无奈地说:“我查了政策,年终奖没写进合同的就得不到保障,我就是仲裁、上法院告状也没用。你说,这些钱是我一年奋斗的结晶,现在这市场情况下,挣几万块钱容易吗?凭什么就不要了呀?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现在这个单位还有员工,为了原单位的年终奖正休婚假加年假呢,谁也舍不得自己辛苦挣的钱打水漂啊!”
提示: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员工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46 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那么根据同工同酬原则,离职员工也有权获得年终奖金,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已离职而随意扣发年终奖金。如果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年终奖金是一种特殊福利,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离职员工是否有权获得年终奖金,要看其是否符合年终奖金的发放规则。
上述案例中的情况,前一企业案例中的李江,完全可以通过相关政策主张自己的权利,虽然购房政策变化了,但你的年终奖不能因此终止。后一个案例中,建议不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来获得奖金,因为新工作如果非常满意,不要因此影响自己在新企业的发展,一旦被离职企业发现并追究责任,会对未来职业发展有长期的不良影响。
对于年终奖,员工要注意在合法前提下保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对相应政策规定,企业发布规章,合同文本进行妥善保管,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才能获得保障。而不建议采取作弊、违规的做法,一旦被发现不但有损于当下的利益,更对自己的未来发展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