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对公务员职业趋之若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务员薪酬高。而在其薪酬的构成中,有“工龄工资”部分,工资可以随着工作时间增加自然增涨。这种诱人的“特色工资”,目前已被一些明智的企业家引用。譬如,江苏一夫新材料公司的制度就明确规定:按入公司时间,1至4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5至8年每月发100元,9年以上每月发200元,按年度一次性支付。(3月20日《工人日报》)
在该企业工作了第12个年头的职工余广乾说:“现在我每多干一年,每月就能多拿200元”,“遇到这样的企业,当然是想一直干下去了”。余广乾的话应该是职工普遍的意愿和心声,很值得企业经营者思考。
该公司董事长唐绍林认为:“单一的高薪制度并不一定就能留人,而实行工龄工资,则给员工提供了一种导向,就是要引导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应该说,这是很到位很倾心的经验之谈。单一的基本工资制,即便不低甚至比较高,不与进单位间的长短挂钩,无异于贡献大小一个样,另类的“平均主义”,容易使职工产生“不平感”和“厌倦感”。
而实行“企业工龄”,职工进单位时间长短与薪酬多少挂钩,无形中就会让职工对单位产生留恋情愫,激励职工扎根企业长期作贡献,尽量努力争取多在企业干一些年头。还以江苏一夫新材料公司为例,已经干了4年的职工,肯定都希望干到8年和10年以上,能多得一些薪酬。毕竟“物质是基础”,“实惠”能够产生凝聚力,多干一“档”可以多拿一个“档”的工资。
为什么有些企业职工动不动就“跳槽”,时不时发生用工荒,原因就怪那些企业对职工没有吸引力,让职工没有什么巴望头。如果职工多干一年多一分“成色”、多一分“份量”、多一分“待遇”,这些情况显然就不会发生。除非有特殊原因,恐怕一般没有几个人会善一善二就“脚底抹油”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的薪酬模式,是破解“用工荒”和“跳槽症”的有效药方之一,各类企业都不妨拿来一试,尤其值得小微型民营企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