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可从附件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之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请主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更新相关备案信息。
为方便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选择备案统筹地区、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遇到问题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取得联系,本期同步发布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相关信息。参保人员可以登录网址http://si.12333.gov.cn实时在线查询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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