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公布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2年度运行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透露,在确保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本市将逐步放宽提取使用政策,做到依法合规、便民利民,促进消费;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支持自住改善型住房需求。
《分析报告》介绍,2012年,上海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556.44亿元,同比增长19.06%;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金额410.38亿元,同比增长54.83%;发放户数11.18万户,同比增长52.52%。截至2012年底,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为1420.50亿元,比年初增加217.39亿元;已累计向167.53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008.67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52亿平方米。
《分析报告》透露,2012年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较快增长,增幅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1个百分点,达到17.42%。和近五年的提取额增幅相比,处于较高水平。 2012年约有1.6万人次按新政策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5亿元,超过历年同类提取的规模。
今年,市公积金中心将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合理的住房消费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以自住、改善为目的的住房消费需求,继续发挥资金优势,安排适度的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贷后管理,杜绝风险隐患。
此外,本市还将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公租房力度,为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提供更多、更适居的公共租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