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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退休人员去年医药费可异地报销

    来源:HROOT 时间:2013-01-06
    核心提示: 1月5日,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险“暖流行动”的通知》,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将利用春节前的一个多月,集中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而且此次是限时结办,这也就意味着,2013年2月8日前,退休老人就能拿到异地就医报销的钱了。

      1月5日,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江苏省医疗保险“暖流行动”的通知》,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将利用春节前的一个多月,集中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就医费用结算,而且此次是限时结办,这也就意味着,2013年2月8日前,退休老人就能拿到异地就医报销的钱了。

      参保地和看病地都可以报销

      这次主要是以省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主,也就是退休后回老家安居、随子女居住或者自行选择省内某一地居住的异地就医人员。“从现在开始,这些人可以直接去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我们开辟了专门窗口,有专人负责这一块的工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减少省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跑来跑去”报销的负担,退休老人可以自己选择去哪里报销。

      “他可以选择直接把医药费发票送到看病的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可选择把发票送到参保地的医保部门。”该负责人举例说,如果这人参保地在南京,退休后在扬州生活,那么,他可以直接把医药费发票送到看病的扬州医保经办机构,也可选择回南京时把发票送到南京医保部门。“一切根据退休人员自己的方便决定,而且任何一地的医保部门一旦接手了,就要保证在20日内结算完毕,让老人拿到钱。我们会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将报销金额及支付情况通知参保人。”

      该负责人同时也强调,看病时能够实时结算的就直接结算,“实在不能直接结算的,我们就通过手工报销等各种方式办理。”

      外省的江苏老人可通过邮寄办理

      省内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以方便地办理异地就医费用了,那么,对于居住在外省的江苏老人,能不能享受这种待遇呢?该负责人表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这种结算还是非常困难的,目前主要是将省内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做好。

      “但在外省居住的江苏退休人员,只要是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要把发票单据保留好。”该负责人提醒,对于不方便回江苏参保地办理费用报销的,可以与当地的医保部门协商,手续齐全后,采用邮局快递的方式将报销单邮寄回来,这样就不用跑来跑去了。

      今年将尽快实现省内异地直接结算

      “目前,泰州、盐城、南通等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该负责人也坦言,当前,一方面因为我省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市级统筹尚未完全到位,由此导致各地职工医保的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不一致,形成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难的制度性障碍;另一方面是因为此前医保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不能满足需要,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无法通过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费用。

      “我们也正努力积极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让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不用再‘垫付’和‘跑腿’。”该负责人说,今年江苏要推动地级市所辖县(市、区)政策标准一致,解决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瓶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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