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电话:0535-6730782
  • 微信公众平台
  • 个人求职客服
  • 企业招聘客服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热点 >商业医保不能替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商业医保不能替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来源:湖南工人报 时间:2012-11-26
    核心提示: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其具有强制性。因此,该厂以已参加商业保险为由不参加医疗保险的理由是不成立的,马女士可以向单位要求医疗保险待遇。
       马女士系某厂员工,该厂与商业保险公司有多年的合作关系,一直以来,该厂员工的医疗费都是按商业保险方式报销。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该厂以已参加商业保险为由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不久,马女士患肝硬化住院费用高,按保险公司的赔付方法,她不堪重负,无奈,她只好向单位要求其医疗保险待遇。但单位答复称已为职工购买了医疗保险,没有义务再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人士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其具有强制性。因此,该厂以已参加商业保险为由不参加医疗保险的理由是不成立的,马女士可以向单位要求医疗保险待遇。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客服服务热线
    0535-6730782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2008-2022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79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