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电话:0535-6730782
  • 微信公众平台
  • 个人求职客服
  • 企业招聘客服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热点 >文登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文登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文登电视台百姓关注 时间:2012-11-08
    核心提示:市民张先生咨询,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补缴标准是多少?
       市民张先生咨询,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样规定的?补缴标准是多少?
     
      市社保中心表示,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0年且必须连续缴费,退休退职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间断缴费或缴费年限不足的,必须由本人或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足。不能补足的,每少缴一年,社会统筹基金减少支付4%。我市医疗保险补缴基数为企业职工2008年以前欠缴的使用1080元基数,2009年及以后有申报基数的使用基数,无申报基数的使用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补缴。另外,凡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经核定后视同缴费年限。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客服服务热线
    0535-6730782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2008-2022 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746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79号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