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有没有涨?奖金有没有发?这是大多数上班族关心的,因为从数字上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待遇的变化。
据《东方卫报》报道,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断地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为上班族提供了各种劳动保障,其实这也是一笔隐形的财富。
公积金纳入合同文本有利有弊
政策:今年10月2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一份《关于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列入劳动合同文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用工单位需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格式文本与职工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凡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必须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广大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目前状态:生效执行中。
执行状况:2011年修订版的《南京市劳动合同书》的第七项“其他约定条款”中写明: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对此,南京东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仁明表示,有些企业不给职工办理公积金缴纳的,有了这条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起到强制性作用,但也不是能完全避免的。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绩效经理张建称,一分为二的说,一方面,这一政策加大了某些小企业的压力。“因为公积金是个人缴纳8%至12%,单位缴纳8%至12%,这将增加企业的成本。目前,很多中小企业都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张建称,另一方面,对于员工而言,可支配的收入就少了。“因为公积金只能买房、装修,不能用于租房。尤其是对外地职工而言,在南京买房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也就是说,除非他们辞职,才能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从行业上说,这一政策对服务业、零售业影响最大,因为这些行业内的外地员工较多。
明年起生宝宝有望多休产假
政策:今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出台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中提出,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另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目前状态:正在征求意见中,若是市民对这份《条例》有意见,可于今年12月23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二是寄信至北京市2067信箱,并需在信封上注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三是发送至邮箱nzg@chinalaw.gov.cn。
执行状况:明年是龙年,很多上班族盼望能生个龙宝宝。若是这项政策落实,龙妈妈们则喜上加喜,有望能在明年生产时,赶上多休产假。记者昨从一家从事房地产公司的HR工作人员处获悉,一旦征求意见稿落实,他们会按照规定做的。“这是企业文化,而且,公司对怀孕女职工好一点,她们休完产假回来后,工作也会更卖力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现行规定中,还对符合晚育年龄的女职工产假放宽为120天呢,而难产或多胞胎则是另加15天。这比《条例》中“增加产假2周”还多了1天呢。
然而,即便是产假增加,仍会有部分产妇无法享受到这多出来的产假,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这类公司的女职员工作压力较大,因担心岗位问题,往往会提前回单位上班。”多年从事HR工作的李小姐表示。
新婚姻法促使全职太太重新走入职场
政策: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目前状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执行状态:新婚姻法时代,职场女性更加独立。掌握自己的经济大权就等于主宰了自己的人生。
“以前觉得无所谓,如果老公有能力,我在家为他做好后盾也是可以的。但现在看来,还是自己有一份工作更实在。”孩子刚满周岁的年轻妈妈陈怡这样认为。“虽然我一直觉得女性应该有自己的一份工作,但是现在孩子最大,之前我考虑过是不是专心在家做好全职家庭主妇,看来现在不用想了,还是尽快回到职场吧,有一份工作心里更踏实些。”
南京爱西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钱婧说,新婚姻法出台后,她身边的很多全职太太有的开始重新学习,有的重返了自己的职业岗位。已婚已孕的妇女在职场上原本就受到青睐,这也给很多未婚未孕的职场女性带来了新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