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七大发展目标
29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 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 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13%以上, 绝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按目前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1300元计算, 到2015年,最低工资将达到2110元以上。
七大目标首保民生
《规划》将“以人为本, 保障民生”列为基本原则之首, 提出了七大发展目标:
——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 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 其中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250万人, 非农就业比例达到76%.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区域间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和待遇差距不断缩小。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70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000 元以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00万人;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300万人,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左右;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00万人、3000万人、2065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全面推进。适应广东现代产业体系需要, 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初步建成。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950万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达到550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8%),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50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10∶38∶52.
——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劳动者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最低工资标准年均提高13%以上,绝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以上。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控和监管更加有力,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健全。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者实现体面劳动。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公务员考录、考核、奖励和交流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全面推进,符合事业单位运行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公平公正、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基本形成。
军转干部安置模式进一步创新,自主择业就业指导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不断加强。
——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初步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数量达到7800万人,持卡率达到75%.
养老金将有调整机制
《规划》特别提出,要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等因素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 提高新农保养老待遇水平,鼓励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年金提高职工养老保险水平。
《规划》还将提高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提出。同时要加快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和省内转移办法, 实现省内省际顺畅转移。提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 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预防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在构建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方面,《规划》要求, 要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普惠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推进城乡劳动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和落实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配套政策, 为农民工提供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健康计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