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试点省份之一,广东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否看齐企业、大幅缩水?有养老保险专家昨日透露,相关改革将体现多项措施保证平稳衔接,分类靠拢公务员或企业,并以“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原则性的东西,不过,广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体方案目前还处于收集数据和进行测算阶段,尚未形成具体草案。
据了解,国家人保部日前下发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证实,广东与山西、上海、浙江、重庆等5个省市将于今年正式式启动这一改革。据介绍,从1994年开始,广东很多事业单位就已经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目前,还未纳入的主要是公益性的学校及医院,鉴于此类公益性单位的情况各异,如何实施改革方案,将首先分类哪些继续向公务员方面靠,哪些则向企业方面靠。
专家透露,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可能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为此,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目前,国家对此尚无统一规定,各省可能因地制宜,或以“补差”的办法,与旧办法的待遇差多少就补多少;或以在计发时乘上一定“系数”,与其原工作年限挂钩计发养老金,不会出现改革后待遇骤降的问题。
因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退休待遇差别较大,广东办法可能通过“职业年金”等方法保持待遇总体不降。据悉,“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即以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的方式平稳过渡养老金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