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事件,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都出面解释他俩都“是个好警察”。可是我注意到,其中的细节疑点却颇多。
透过众多不符合常理的现象,读者不得不思考:警察收入到底有多高?首先是被害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查大队的民警,事发时驾驶一辆“墨绿色的丰田霸道”带家人到山西旅游。虽然北京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比地方上要高,但是一个普通民警,一个国家公务员,如何能拥有价值几十万的进口越野车?当然也不排除该民警所驾驶的丰田车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不过,目前有关方面也并没有就此向公众澄清相关事实。
其次是嫌犯刘某,太原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出事时驾驶一辆挂上海车牌的桑塔纳。“那辆普桑是他花4万元钱买来的,他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买不起一辆普桑吗?”主管领导这样的说法似乎很有道理。但问题的核心倒不在4万元的普桑,而在普桑所悬挂的上海车牌。众所周知,上一个上海车牌比买辆车便宜不了多少。上海本地人还舍近求远到附近的苏州等地上牌照,而我们的“好警察”却不在山西上牌照而不远千里到上海上牌照。
我们的纪检部门在面对公务员有与其收入不符合的情形时,不应保持沉默,而应查明真相澄清事实,给公众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