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应把地区的就业率作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失业率居高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软肋”。但是,拿就业率来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无疑助长了政绩主义风气。从“惟GDP观”到“惟就业率观”,这其实是两种殊途同归的不正常的思维方式,不能排除一些地方政府给就业率“注水”的作法。
而笔者对就业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最大担忧,则在于待业者和就业者的权益方面。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与缺失,我们没有办法制止一些地方政府在提高就业率的举措中带有“强权”思想,例如,规定一些工人必须进入哪个行业,必须接受低薪的条件。这其实已上升到失业者权益保护的层面。
事实上,地方政府首先应考虑的,不应是就业率问题,而是就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者的权益问题。地方政府宁可牺牲一些就业岗位,也要力争优化就业结构,维护就业者权益,因为这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目前我国居高不下的失业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和各种不利于就业扩大的规制而产生。如果仅仅盯住就业率的数字变化,而不注重质量与结构的优化,显然是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