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剩下一周的时间,扬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持续升温,第一季度受理的案件激增。对于一些由误读新法而引起的“无理取闹”或是非分明的争议,劳动仲裁部门拟采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
临时撤诉为“免费午餐”
从今年开始,扬州市劳动保障局的仲裁员周六日加班已经是常有的事,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劳动争议案件增长3倍,但从近日以来,陆续有人前来撤诉,等待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仲裁不收钱。其中,大多数劳动者是在离开企业后申请仲裁的,“走人再算总账”的特点明显。
工资补偿争议成“行业之首”
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原来存在用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对历史遗留问题未妥善处理等,《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矛盾彻底暴露,其中劳动隶属关系不明确、体制改革更激化行业内连锁性集体争议,要求经济补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加班工资、年休假,成为当前行业劳动争议之首。
另外,争议案件类型也呈多样化,工资、工伤、女工生育待遇等“五花八门”。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社保等三种类型的案件仍占主导地位,约占总数的92.28%,而加班工资争议尤为突出,位列第一。
“无理取闹”调解不仲裁争议的发生,也有不少是劳动者对新法的误读。比较普遍的误解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计算经济补偿金并非都是‘一年赔一个月’,要区分不同情况。劳动争议有两类,即权益之争和利益之争。对于一些由误读新法引起的“无理取闹”或是非分明的案件,以调解的形式化解双方矛盾,比仲裁更快速、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