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下患上“渐冻症”企业的症状:1、高层的政策变化莫测,且其经营意图不出经营班子会;2、中层软弱无力,不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3、基层“人浮于事”,没有目标方向、没有行动力,对公司的政策措施没有信任感;4、某些很重要的职能、功能模块被人为忽视——“明明知道很重要,就是舍不得投入”。随着重要功能的逐步丧失,企业逐渐萎缩,最后退出市场。
“渐冻症”的症状很常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从绩效的角度分析,这种企业往往不是缺乏绩效管理体系,而是有健全的绩效管理体系,有很详细的考核规则。但是这些规则却不是用来遵守的,是拿来给公司高层随意更改和符合其最终意图的。案例(虚构):某公司从事类金融行业,有融资担保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年初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给各部门下达指标,将收入目标分解至业务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公司融资担保收入目标,资产处置部门负责资产清收目标和业务外收入目标。同时公司确立员工季度考核年度评定全年等级,中层年终考核评定等级的原则,部门员工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年终统一考评时有各部门自行考核得出员工内部工作表现排序,公司绩效委员会根据部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确定强制分布名额,再根据部门的排序确定每一个人的考核等级。规则是清晰的,考核权限、流程也很清晰。可是在操作的过程中却出了问题:业务部因收入没有完成只得了70分,资产管理部门也因资金清收目标没有完成只得97分,其他后勤部门因重点工作均完成,均得100分。公司按照既定流程组织了各部门员工的考评工作,并在部门内部进行了排序,假设业务部有ABCDEFGH八个员工,其考核排序正好为ABCDEFGH,这时按照考核规则,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应该确认考核等级优、良、合格、基本合格、有差距五个等级的比例,然后直接套上考核排序,得出考核等级。例如按照部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业务部未完成目标,不能设置优,可适当设置良,需要加重不合格比例:确定优0人、良2人、合格3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2人,考核结果为AB两人为良、CDE为合格、F为基本合格、GH为不合格。但在实践操作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首先在名额确定上5个等级的人数分布被确定为优1人,良3人,合格1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2人,这样确定的名额,显然违背了部门绩效和考核等级强制分布挂钩的原则,因为一个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部门,无论如何都不能有50%人分布在良以上。随后,还有更加意想不到的事情,薪酬绩效委员会亲自动手,手动调节和业务部排在最后的H员工,直接将其等级定为合格,把G员工排序人为调至基本合格等级,导致E员工本应得合格,最后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已公布,在公司引起了轩然大波,私底下员工议论纷纷,但是最终也没有人申诉,因为薪酬绩效委员会是公司绩效管理的最高机构,而且员工心中的疑问和不满,在高层那里完全没有反馈。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这种做法,无论其理由是什么,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1、员工都知道最后考核结果和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没有关系,都是被认为调整过的;2、绩效委员会带头不遵守规则,以后所下达的目标责任书和相应规则没有公信力;3、中层的考核权被实质性剥夺,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没有对等的职权,在今后履职过程中,无法完成团队建设。久而久之,企业便会出现渐冻症。公司内部不是围绕做重点工作,围绕攻坚克难。而是围绕表面工作,看谁在领导面前表现好来开展工作。公司的问题反馈渠道被关闭,很多重要的问题被人为忽视,一些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工作长期无人抓。企业与市场逐渐隔绝,员工不是市场导向,二是公司领导意图导向,只要公司领导出现战略误判,一定就将这个企业带入“死地”。
【作者简介】
夏研的秋天SS,11年HR从业经历,MBA、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PTT国际职业讲师,实习律师。丰富的大型国企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咨询项目经验,法律专业功底深厚,致力于人力资源各模块整合运用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行动学习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