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拿到血汗钱
就一定要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
交了很多中介费,一直没找到工作;辛辛苦苦干了好几个月,没有拿到应有的报酬;明明是说好干一年的活,却被老板扣下失去了自由身……这样的骗局和陷阱,都真实地发生在很多农民工兄弟的身上。针对这些现象,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曲善权律师说,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农民工兄弟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农民工兄弟一定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他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督促其签订。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兄弟要注意以下问题: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农民工兄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以上各条要做到尽可能详细、具体,比如劳动报酬,一定要写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涉及到农民工多方面的权益,当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农民工兄弟应妥善保管。如果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农民工兄弟在签字时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
为稳妥起见,农民工兄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咨询,确认合同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公平性。曲善权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
有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无法拒绝的要想好退路
口头合同:有的企业不以书面形式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工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由于缺乏书面文字证据,农民工往往有口难辩。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企业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卫生义务,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与劳动者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来逃避责任。对这种情况,农民工兄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取消这些条款;如果协商不成,一旦发生事故,农民工兄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这些条款无效。
“两张皮”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害怕劳动保障主管部门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来应付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兄弟求职心切的心理,在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等名目众多的费用,农民工兄弟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合法”扣留这部分押金。这类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农民工兄弟可以拒绝;实在无法拒绝,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据,以备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作为证据。
卖身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一旦签订,就如同卖身一样完全失去行动自由。在工作中加班加点、强迫劳动,甚至任意侮辱、体罚和拘禁农民工。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能忍气吞声,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