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就业形态的不断发展变化,一些非法劳务中介和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也不断变换陷阱和骗人花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再次发出警示,务工者在求职时要注意到十种风险,避免上当受骗。
一、瞒天过海,骗取费用。专以骗取报名费为目的的“皮包”公司仍然存在。他们“招工”时把职业吹得天花乱坠,先收取报名费。等你到了公司,又提出中介费、建档费、办证费、培训费等一系列费用。收完费后,就把工作的事一拖再拖,或者安排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工作,让求职者白花钱。
二、高薪招聘,无限诱惑。对不熟悉某些行业的求职者,开出极具诱惑力的薪水标准。然后,安排求职者超负荷工作,或从事违法和暴力活动。“保证年薪×万元以上”等条件,多是出现在以提成为主要收入的行业,最后能否实现,看求职者表现及能力,往往是苦干一场,离目标任务还差一大截。
三是聘用内勤,拉入陷阱。开始以招聘行政、管理、文秘人员为名,等求职者上班后就安排为推销产品、联系业务,还没有保险金和底薪。这种受骗者即使辞去工作,也会有后续困扰缠身。
四是身份诱惑,规避承诺。招工时先称要把应聘者培养成什么“师”,然后要求交费进行课程培训,等培训完毕后,再拿出内部规定或特殊情况,让求职者白花一笔钱。
五是头衔修饰,名不副实。为了挣一笔考试费,故意把要招聘的职业修饰一番,例如把保险推销员说成“财政计划者”,把销售人员称为“业务经理”,把勤杂工说“办公文秘”,提高门槛,实施收费考试。
六是虚位以待,急聘相诱。大量张贴“急聘”“大量招聘”等广告,表面上求贤若渴,实则虚张声势,通过超员招聘,在短期内进行所谓的择优录取,“剥削”求职者试用期内的劳力和努力。
七是条件宽松,疑有隐情。利用各种“条件不限”等字眼,吸引刚刚步入社会、自信心不强的求职者,最后让求职者吃亏。
八是试工试人,期满走人。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形式不断变换。有的用人单位随意规定试用期长短,或者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一满,就找个理由将人辞退。
九是苦活累活,薪金难领。尤其是建筑工地等行业,承包者常以企业亏损,没有结算,资金不到位等为由,不给员工发工资,甚至拍屁股走人。
十是非法中介,拳脚相加。这些非法中介,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私自设立,招聘广告贴满墙,可介绍的工作都是假的,骗取钱财才是真的。若有求职者找他们理论,还往往招致拳脚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