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单位,部分省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部分医疗单位、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及制药企业、医疗器械公司: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人才工作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卫生行业人才市场在卫生人才流动与优化配置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快卫生人才由计划配置向市场配置的进程,努力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外部环境,整合全国卫生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北京地区的人才优势和院校优势,为招聘单位及应聘个人搭建舞台,我中心在总结前几届卫生行业人才交流洽谈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定于2005年11月12日-13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第七届全国卫生行业人才交流洽谈会”。本次交流会采取现场洽谈与网上招聘同时进行的方式,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将为本次洽谈会提供免费网上交流平台,网上洽谈时间为一个月。现将“第七届全国卫生行业人才交流洽谈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
《中国卫生人才》杂志社
二、会议时间、地点、规模:
1.时间:2005年11月12日—13日(9:00--16:00)
2.地点:全国农业展览馆(1、2号馆)
3.规模:拟设展位300余个(见附件1)
三、会议内容:
1.全国卫生行业招聘单位与应聘者进行现场交流洽谈;
2.凡参加现场交流会的单位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免费发布为期1个月的招聘信息;
3.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就业、人才派遣、人事代理等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四、参会对象:
1.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医药院校、科研院所;
2.部分医药企业(制药企业、医药企业、医疗器械公司等单位);
3.部分高等医药院校,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
4.部分卫生行业在职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干部,离退休人员。
五、特色服务:
1.本次会议的召开信息将在《健康报》、《北京人才市场报》、《中国卫生人才》等媒体以及“新浪”、“搜狐”、“中国卫生人才网”等网站上刊登;
2.在会刊上刊登参会单位的简介及招聘信息(见附件2);
3.会后将参会单位需求信息及应聘者个人信息免费录入“中国卫生人才网”信息库,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4.代京外单位联系交通、食宿、广告发布等事宜(费用自理);
5.代理展板制作(90cm×120cm标准的200元/块; 60cm×90cm标准的150元/块。)
六、参会办法:
参会单位将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回执一、二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核实无误后给予展位确定。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七、收费标准:
展位类别
展位规格
收费标准
服 务 项 目
VIP类展位
2m×3m
2980元/个
每个展位提供一张桌子、2把椅子、2个射灯、2个手提袋、1本会刊、2人2天午餐及饮水、代作楣板。免费赠送为期1个月的网上招聘。
A类展位
2m×2m
2680元/个
B类展位
2m×2m
2480元/个
八、有关事项:
1.参会单位携带电器参展,须事先登记,每个电源收费150元;
2.报到时间:11月11日上午8:00—17:00(永安宾馆);
3.布展时间:11月12日上午7:30 -- 9:00
4.11月2日前报名的参会单位,可免费在会刊上刊登招聘信息。
5.京外单位请将回执一、二填好后,传真至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6.参会单位如需提供预定住宿、订购回程票务等服务,请在“参会回执”上注明。
九、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
邮 编:100009
联系电话:010-64015611、64015646、64014501、64011366
传 真:010-64015611、64015646
电子信箱:shanweili24@hotmail.com shanweili@mail.hhrdc.com.cn
联 系 人:单伟丽、葛静、杨绍文、杜颖、陈红艺
十、收款单位: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地安门分理处
银行账号:0200003209014445932
附件1:展位分布图
附件2:第七届全国卫生行业人才交流洽谈会回执
附件3:全国农业展览馆交通图
附件4:第七届全国卫生行业人才交流洽谈会网上广告报价单
二〇〇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