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大学毕业,有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吗?”德州学院毕业的王同学向嘉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详细咨询。
据了解,为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根据山东省、市有关规定,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报送所在高校,再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报人社厅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山东省嘉祥县人才服务中心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