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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遭拒女孩获赔1.1万 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结案

    来源:中工网 时间:2014-09-04
    核心提示:  2013年4月,安徽省宣城市女孩江亚萍在报名应聘南京市人社局的工作时,只因不是南京户籍而被拒之门外。经过长达15个月的诉讼,
        2013年4月,安徽省宣城市女孩江亚萍在报名应聘南京市人社局的工作时,只因不是南京户籍而被拒之门外。经过长达15个月的诉讼,近日,江亚萍通过调解拿到了1.1万元的赔偿款,这也为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3年4月8日,即将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江亚萍,在网站上看到南京市人社局下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对外招录10名“12333”电话咨询员。结果在报名过程中,江亚萍因为不是南京户籍,遭到拒绝。
      对于为何拒绝外地户口的应聘者报名,南京市人社局的解释是,这次招聘的电话咨询员待遇不高,如果是外地人来应聘,可能会因为生活成本高,没有办法长期干下去。另一个原因是,外地人听不懂南京方言,所以只招南京户籍的。这些理由让江亚萍无法接受。江亚萍认为,也不能排除本地人因为待遇低而有更高追求,也干不长,人社局系用一种跟工作能力等等无关的东西预想一个条件去排斥外地人求职,关于方言问题,现在普通话很普及了,一个人不可能一点普通话都不会。
      因投诉无果,去年5月15日,江亚萍将南京市人社局告上法庭。5月31日,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认为,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裁定不予受理。诉讼被多次驳回并没有打消江亚萍维权的念头,11月20日,江亚萍将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作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正式立案,并于今年7月30日开庭审理。
      目前,《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并没有明确禁止就业户籍歧视,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则明确提到,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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