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为此,不少员工担心,如果请假不被老板批准,能否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呢?浙江在线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不少民企职工坦言没有年休假
小林(化名)是浙江教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主要做销售工作。
浙江教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小林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在这里工作,到今年底,已经两年多时间了。
谈到年休假,小林一脸的好奇:“这个是国休吧,我们从来没有呢。”他所说的国休,意思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休假方式。
由于是民营企业,小林的公司在放假时间的安排上比较有弹性,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业务繁忙程度安排员工休假。
“像今年春节,我们有20天左右的假期,因此不会再放年休假了。”小林说,他们公司做教育用品,在寒假期间基本上没有业务,因为也和学校一样放假。因为假期较长,员工们一致赞成。
另外,杭州瑞江化工有限公司、杭州顺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也不实行年休假制度,而是在年底延长员工休假时间。
“总的放假时间并没有减少,只是放假的方式不同了,所以有没有年休假其实无关紧要。”杭州顺然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一名员工说。
国企事业单位休假一般不能跨年
与民营企业弹性的年休假制度相比,不少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则按照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制度安排放假。
小胡是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一名员工,工作一年半时间,他有5天的年休假。
“我们公司规定,年休假不实行跨年安排,所以我上个月休掉了。”小胡说,接近年关,不少还没来得及休假的同事都在集中请假。
“如果不请假就浪费了,公司不会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员工也不好意思提出补偿要求。”小胡说。
在杭州下城区体育场路一家新闻单位,媒体人小王也刚在不久前请了年休假。小王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表示,若员工因自身原因放弃请年休假的,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不过小王的单位也有规定:若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在2013年度内安排休假,可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申请延期到2014年第一季度使用。
“到了年初,工作可能会更忙,到时候去找领导请假也不好意思。”小王说,趁着现在有空闲,他申请了年休假。
记者调查后发现,不少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均按照国家规定休年假,若是员工自行放弃休假,单位不给于经济补偿。
劳动保障部门:用人单位可灵活调整休假方式
员工应休未休,而单位又不给予经济补偿,这是否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呢?有网友搬出2008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但是实际中,不少放弃年休假的职工却未能享受到政策补偿,为此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对于网友提出的疑问,记者咨询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此解释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安排员工休假。
“年休假如何来休,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释说,年休假一般不跨年,但若是因为生产工作等原因,用人单位可跨年休假。
另外,对于员工应休未休年假的情况,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解释称,若是员工自行放弃休假,则用人单位可以不进行经济补偿。但若是因为工作原因,用人单位不让员工休年假,则要给与员工300%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