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
清扫大街,七旬环卫工倒地再没起来
医生诊断其得了热射病,抢救三天后不幸身亡
靳春波在新郑市当环卫工,扫街刚刚一年。单位领导和家人介绍,靳春波干活实诚,即便天气恶劣,也总是在街上工作。也就是因为他工作太认真,这一次他“吃了大亏”。
7月29日下午5时,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不起,昏迷不醒,随即被送到新郑市人民医院抢救。在随后的三天里,靳春波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处于昏迷状态,依靠呼吸机呼吸。8月1日,靳春波停止了呼吸,在医院外蹲守三天的靳春波的子女哭作一团。
据了解, 7月29日,新郑最高气温为36℃。
“他就是实诚!”靳春波的儿子靳梦虎说,父亲为人实在,干活从不偷懒,天热时,别人都蹲到树阴下歇息一会儿,他还在路上不停地扫,“见不得一点垃圾”。
单位领导介绍,靳春波上岗仅3个月即被评为新郑市模范环卫工。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副处长高洪江告诉记者,靳春波工作认真,干活十分细致,负责的卫生段每次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据了解,靳春波去年7月才上岗,每月工资1050元,勉强够夫妇俩花。至7月11日,靳春波工资卡上存款最高数额为2492.52元。
处理
身亡环卫工属临时工,没有工伤保险
受中暑身亡事件影响,高龄环卫工开始被清退
事发后,靳春波供职的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靳梦虎多次来到单位希望其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单位表示,靳春波与单位无劳动合同,无法赔偿。
“他是临时工,没跟局里签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高洪江告诉记者,环卫工大多是临时工,虽然没工伤保险,但单位统一为环卫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额度超过10万元。
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表示,靳春波患了热射病,不是意外死亡,不在保险赔偿之列。高洪江告诉记者,目前,单位正积极和保险公司协调,“理赔问题不大”。此外,考虑到靳春波家庭困难,单位还将承担靳春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并给予1.5万元的丧葬费。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轮班制。”高洪江说,因为经济条件限制,工资待遇太低,年纪轻的不愿干,招工困难,新郑市环卫工都是干全天,确实工作强度比较大,暂时也没有什么高温补贴。
受靳春波中暑身亡影响,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开始辞退高龄环卫工。高洪江介绍,使用高龄环卫工是因实在招不到人,而年纪大的环卫工身体状况不好,为防止意外,目前已辞退了六七名70岁以上的环卫工。
调查
烈日之下,环卫工在街头挥汗清扫
因被检查,有环卫工称“得不停地扫,没法歇”
近日,我省连续高温,极易发生中暑等意外事故。7月18日至8月4日,河南省紧急救援中心接诊49名中暑者,多数是建筑工人和环卫工。
盛夏天气,环卫工是怎样的工作环境呢?昨日下午3时,记者在新郑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环卫工人。
“得不停地扫,没法歇,组长一直在巡视。”一名扫地的女环卫工头顶着湿毛巾说,天气太热,每天衣服都是湿的,要不停地喝水,偶尔会明显感到发晕。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昨日新郑最高气温为38℃,地面温度在40℃以上。
环卫工们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轮班制度,一个人干一整天,早上三四点起床扫地,一直忙到上午11点30分。下午2时30分到7时还得继续扫街。因为连日高温,中午时可多休一小时。
在清扫任务繁重的郑州市区,环卫工的工作环境又怎样呢?昨日下午3时43分,在郑州市农业路经二路至经三路段,56岁的环卫工孙先生正沿街打扫,身上的背心湿透了。
“全年都不休息,我们排的是上、下午班。凌晨4时到中午12时,下午2时到夜里9时。”孙先生说,高温天气可多休息一小时。
在经三路上,汗水浸透了环卫工崔先生的上衣和环卫马甲。说起高温天气,崔先生说,为防止中暑,他每次都是快速扫完,然后站在树下凉快一会儿。中午下班后,靠着车子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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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防暑降温
这样的规定
都“落地”了吗?
今年6月初,郑州市城管局环卫处向各区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通知》,针对高温天气环卫工户外工作进行了相关规定。
郑州市环卫处副处长薛若礼说,通知的具体规定是:
一是调整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2点到下午4点之间,一线的环卫工人可停止作业,纳凉休息。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高温天气下,个别路段确需清扫,环卫公司需安排轮班,原则上每名环卫工人高温户外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三是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高温天气下依旧在户外工作的一线工人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天10元。此外,各单位还要配备防暑药品、物品。
律师说法
工伤赔偿,不受制于编制
2010年7月,开封市55岁的环卫工人孟庆和疑因中暑身亡……导致环卫工猝死的重要诱因,也是高温。而环卫工因高温而死亡后的赔偿问题,则更凸显其弱势地位。
开封环卫工孟庆和身亡之后,因是临时工,与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工伤赔偿。靳春波也因临时工的身份,目前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对此,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权表示,员工只有正式用工和非法用工之分,只要雇工方的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过,那么它雇用工人进行工作,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开始用工,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以内不治身亡的属于工亡,如果环卫工在高温天中暑死亡应算是工伤,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治疗两天以上才去世的,不适用于法律关于工伤的界定。对于这种情况下,环卫公司应向家属支付医疗费和丧葬费,“部分省份还规定,单位可以向家属提供一定金额的抚慰金,但这是提倡性的,数额没有明确界定。目前我省还未对此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