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7月26日电 记者韩萍 记者今天从青海省西宁市社保局获悉,8月1日起,西宁市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这标志着,西宁市工伤保险实现了各类就业人群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完善西宁市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西宁市从8月1日起,为各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聘用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缴费费率为0.5%。职工工资低于西宁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高于300%的按300%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