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帮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日前,浙江省出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起,浙江省对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困难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资金从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
通知明确,浙江将求职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低保家庭及孤儿、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民办高校、技师学院、重点技工院校的毕业生也享受求职补贴政策。
为确保求职补贴的准确发放,浙江省在审批程序上也做了严格规定,需分别通过学生所属高校、受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同级的教育部门的初审、审核和复核。复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