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今年我省高考录取投档工作将从7月5日开始,投档时在批次线上按照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二志愿 “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录取期间,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将在网上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高考录取 7月6日至8月19日
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将从7月6日开始,最先录取的是本科提前批院校,这些院校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国防生、航海类等院校的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及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普本院校)的本科专业;招收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师范生院校的本科专业及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以上招生院校均在7月6日至8日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在7月9日至10日录取。
重点院校本科及规定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7月12日至21日录取,普通院校本科、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三校生本科专业7月22日至30日录取,本科三批录取院校8月4日至9日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在8月10日录取,普通专科(高职)院校专业,专科(高职)层次院校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及三校生专科(高职)专业8月11日至18日录取,公安、司法、体育、艺术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含高职院校)在专科(高职)批次提前投档。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均随录取批次同时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 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
据悉,2013年我省高考招生录取除本科提前批次及体育类、艺术类、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各批次外,其他批次均实施网上征集志愿。普通高校在第一志愿和平行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将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名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